在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,对到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国内外客商,给予更多、更大的政策激励和优惠。
财税政策
先征后返,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和“三免两减半”,重大项目“一事一议”。
土地供应
现有存量土地近10000亩,出让价根据投资强度和总额确定。土地审批、出让手续简便。重大项目“一事一议”。
电费补贴
投产的工业企业,享受相应的电价补助,每年底直接发放到企业。
规费
能免则免。县内规费免缴。会计、审计、评估、律师、公证等中介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。
引资奖励
对引进客商投资项目的引荐人,按对方实际到账资本金的0.1%-0.2%予以奖励;在注册资本首期到账,项目开工时,结算应付奖励的30%,其余待项目竣工投产后一次性结清。对直接提供具有一定投资价值信息的人员,待项目开工后给予提供信息人员3-10万元奖励。
用工
由射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、射阳经济开发区招工办牵头组织在全国各地招工,并将招工任务下达到相关镇区、村组。